【第789期】我为群众办实事丨看见有人直播卖假货怎么办?......这些常见法律问题,答案在这里!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05 00:19

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其中

有不少问题是涉及到法律层面的

懂点法律知识

可以帮助你用法律

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

还能让你避坑不走弯路

减少损失

为了让大家快速、扎实地掌握知识点

罗湖法院自制普法小视频

一起来学习吧

《普法为民》栏目,是由罗湖法院推出的问答式普法系列短视频栏目。以收集“接地气”的法律问题为主要内容,通过一问一答的普法形式,简明、具体地解决大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01

观看直播时候发现,主播在售卖假货,该怎么办?

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如发现购买的产品是假货的,除了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外,还可以要求出售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02

前段时间在某一商场购买打折商品,后来才发现有质量问题,拿回商场去换,却被拒绝了。说是打折商品概不退换,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吗?

打折商品概不退换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03

明知道对方没钱要不要起诉?

建议还是起诉。

明知道对方没有钱要不要去起诉,应该起诉理由是什么呢?

理由:(1)可以避免过了诉讼时效。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是有诉讼时效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及时起诉可以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2)可以将欠款人列失信、限制高消费。案件胜诉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可以将欠款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可以对其限制高消费。

(3)可以查询欠款人财产状况,执行其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财产。

(4)发现欠款人财产线索,也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4

一方婚前买房,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依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虽然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但在婚后又重新登记在了双方名下,在未明确约定双方份额的情形下,应当认定为是双方共同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05

购买商品附赠的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索赔吗?

可以。

在购买商品时,卖方承诺赠送的赠品是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如果赠品有质量问题,卖家应按法律规定对赠品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如果赠品因质量问题损害消费者人身权益或财产权益的,消费者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卖方承担责任。

06

网购商品快递在运输途中或签收前损毁,损失由谁来承担?

一般由承运人承担。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具体而言,网购商品在运输途中或签收前毁损,购买人无过错的可拒绝签收,可根据卖方和承运人之间的约定,确认损失具体由谁承担。

07

【公司用末位淘汰制度,辞退员工合法吗?】咱们公司过了试用期,开始了末位淘汰制度,每个季度业绩末位的员工,都会以此为由辞退我们,这是合法的吗?

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依法进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对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末位淘汰”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如果直接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让我们一起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用法律护航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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