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小常识

中小投资者权益受侵害情形有哪些
一是公司章程当中设置不当的反收购条款限制了股东的权利,增加股东的义务,侵害投资者的权利。
二是上市公司章程没有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三是有些上市公司存在着高送转配套股东或者董监高减持,导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大幅下降,使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
四是上市公司本身违反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情况下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者少进行现金分红。
五是上市公司存在着股东大会在开会的程序方面不符合规定,比如上市公司部分董监高或者独立董事不参加股东大会。有的股东大会没有审议或者讨论环节就进行投票,而法律规定是要给股东发言的机会、对决议事项进行讨论。再比如独立董事不进行现场述职,没有经过股东大会推选,董事长个人指定监票人进行现场计票监督等等,上述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六是上市公司“三会”记录不规范,具体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或者不真实等类似问题。
七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嫌规避借壳上市或者忽悠式重组。
八是上市公司在合规治理方面存在问题。比如信披违规,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非公开发行安排不合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稳定,大股东无故放弃表决权,控制权等。有些上市公司持续无主营业务,持续营利能力不稳定,有的还严重依赖关联交易或者通过借关联交易来输送利益,粉饰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
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小常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