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附中东校区“青春成长 法律护航”法治讲座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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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5 00:20

学法用法 与法同行——理工附中东校区“青春成长 法律护航”法治讲座进校园活动

2023-01-15 09:43

发布于:山西省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构建平安和谐校园,2023年1月6日上午8:00,北京理工附中东校区学生发展指导中心,邀请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事务部主任、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春蕾计划”青春期教育项目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陈亮律师,在学期结业式上为东校区全体初中学生作了题为《青春成长 法律护航》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张德宝主任主持讲座,东校区年级主任及助理、全体班主任、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全体人员陪同孩子们一起认真听取讲座。

引人入胜的讲座开头——为什么要培养法律意识?

陈律师从自己小时候经过家乡的一座桥梁说起,指出行人走在雨后积水的桥面上,一定要知道栏杆界限和积水深度,这就是过河的边界和底线。法律就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交往边界和言行底线,是我们青少年顺利成长的一道坚固有效的防护栏。同伴交往、异性交往和网络交往都要知道边界在哪里,底线是什么,不可跨越。否则,必将给自己的健康成长带来许多麻烦,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PART 01 以案释法 以法论事

在讲座中,陈亮律师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相关条款进行解读,采用多个鲜活案例,对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及其后果、青少年犯罪特点与类型、如何预防违法犯罪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从预防性侵害和校园欺凌等两大方面,用近两年同龄学生的真实案例对同学们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教给学生预防犯罪和保障身心健康安全的主要方法和策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同学们专注听讲,深入思考,积极讨论,学习了许多有用的法律知识。

PART 02 以案说法:预防性侵害

陈律师结合现实中发生的网聊造成性侵的真实案例,全面讲解了网恋引发的危害、遭遇不法侵害时应该采取的措施,以及随着未成年人受到性侵越来越多,家长存在的知识误区:我国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委托人或监护人共同履行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情况,教育学生正确对待亲子关系,理解并接受父母的良苦用心和日常教育。

PART 03 以案说法:预防校园欺凌

陈律师结合同伴欺凌的真实案例,就何谓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种类、校园欺凌会在哪里发生、校园欺凌后果,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和事后应该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进行了专业讲解,并对如何区分欺凌与玩笑、欺凌与冲突给出了具体的判断建议。希望同学们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学会寻求法律保护,积极和老师、家长及信任的人沟通交流,坚决拒绝校园欺凌。

PART 04 律师寄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希望同学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做到遵纪守法,预防犯罪,弘扬正气,抵制邪恶,正确使用网络在成长的路上少走弯路、不走弯路、不走错路、不受侵害、茁壮成长。

本次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聚焦初中学生日常生活中的同伴交往、异性交往、网络交往等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通过举案说法、有理有据、深入浅出,权威的专业讲解,可谓生动精彩、引人入胜、令人难忘,极大地增强了全体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尊法守法意识,让学生明白了无论何时何地何事,都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遵纪守法。懂得怎样预防犯罪、怎样保护自身安全,做一个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全面健康快乐成长。

心灵触动 由衷感言

★陈律师在讲座中把法律比作“天桥边上的护栏”,这个生动的比喻让我理解了法律的意义——能够让我们明白行为的边界在哪里,底线在哪里,在“规矩”内做事,不为所欲为。日常生活中,时有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不文明行为出现:比如前几年的“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如此,—群人完全无视红绿灯的指示,集体闯红灯,扰乱了交通秩序,也为个人安全带来了隐患。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人们都有一定的“从众”心理,认为别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自己也可以那样,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所以,法律是一面明镜,能够让我们对照自己的行为,端正作风。

★我们要学会使用法律。作为初中生,我们要注意把班规、校纪、国法联系起来。讲座中陈律师就举了这样的例子:两名初中生因与某同学发生了一点小矛盾,便在放学后对那位同学进行了较为严重的殴打欺凌,对同学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造成了伤害,法律规则意识的淡薄使他们出现了过激行为。所以,法律是一盏明灯,能够为我们指明正确的方向。我们作为初中生,正处于价值观形成的阶段,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初一1班 黄子清

今天上午的法律知识科普讲座让我收获颇丰。陈老师一共讲了两个方面,一个是让我们谨慎地在网络上结交朋友,另一个是让我们了解校园欺凌,分辨玩笑与欺凌的关系。其中校园欺凌的这个话题让我印象深刻。我了解到校园欺凌有五大方面打、骂、毁、传、吓。通过这五个字,我发现,校园欺凌离我们并不远,每年这样的案件比比皆是;而玩笑是在双方的接受范围之内的打闹,并可以随时停止的。陈老师同时也告诉了我们一些制止或预防校园 欺凌的方法。在遇到校园 欺凌时,我们一定要积极寻求老师、家长或者任何可信任的成年人的帮助。同时,我们也要寻求法律援助,不助长违法风气。同时, 我们也要在生活中努力规范自身的行为,并用机智、灵活的方式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初二2班 陈逸轩

在这次的讲座中,陈律师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未成年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不遵守法律最后走向违法犯罪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我认识到了我们应该慎重的在网上进行人际交往,一定要遵守道德与法律。在演讲的过程中,他形象的把法律比作“过街天桥两侧的栏杆”,它们是我们行为的准绳,既保障了自由,也划定了自由的边界。同时,陈律师还告诉了我们一些有关校园霸凌的定义,并告诉我们在遇到校园霸凌时应该如何做。在今天的学习中,我认识到我们应该勇于制止校园霸凌,积极地帮助他人。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遵法守法,安全使用网络,防止自己受到不法侵害。让自己的青春生活与法为伴,焕发出新的光彩。——初二5班 陈志荣

★陈律师告诉我们为什么青少年都要培养法律意识,是因为未成年人自身特点决定了其需要特殊保护。为了避免我们遭受不法侵害,或是走上不正确的道路,良好的法律意识会让我们在内心建立一道防护栏,因此我们都有必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

★陈律师以案说法,建议我们不要沉溺于网络,过分相信他人。关于预防性侵,我们一定要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关于校园欺凌,陈律师仔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还讲述了施暴者校园欺凌的种种原因,但无论如何,即使我们不喜欢某个人,也应该尊重他人,善良以待。然而还有一种网络欺凌,对别人散播谣言、谩骂、进行人身攻击等都属于网络欺凌。

★正如陈律师为我们展示的PPT尾页所写的:“守法,法似一盏明灯。违法,法如一把利剑。”我们都应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未来。——初二8班 关子萱

陈律师举了几个网络平台上的案例,都告诉我们在网络上需要提高警惕,谨慎交友,多提高社交能力,在现实生活中与大家共同努力。

还有一个关于校园欺凌的案例。这让我懂得了要分清“玩笑”与“霸凌”。我们平时同学之间开玩笑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分寸,和同学们和谐共处。

总之,校园生活是美好的,网络上也不一定全是坏处。作为青少年,我们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光荣守法,违法可耻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初二11班 李奕彤

陈律师强调了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以及我们身边的规章规则与法律的紧密联系,这让我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意识,更具体地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陈律师列举了一些实际发生的与青少年有关的违法事件,其中青少年犯罪者的恶劣行为让我感到吃惊,同时也对我起到了警示作用。接着陈律师就一些可能发生在青少年身上,有损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行为给我们分析了发生原因、介绍了表现形式、提供了解决途径。这纠正了我的许多误区,也提升了我对于相关行为的辨别能力。我以后也将继续提高法律意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初三2班 孙乐橦

这次法治讲座让我收获良多。我不仅了解了《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出台的《家庭教育法》的相关内容,更通过背后鲜红的案例认识到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和这些法律对我们自身安全重要的保护意义。同时,我也认识到在互联网发达的时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应健康上网,提高法律边界感,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初三8班 李宇桐

图片:许明月

文字:许明月

审核:李雪、申莹

编辑:赵文磊

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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