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日记】“执”为找到你 解“法结”化“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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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9 20:44

“法官,你好,我们在某酒店发现被执行人李某了!”凌晨1点突然接到电话,得知这个消息我瞬间毫无睡意,脑海里开始复盘起这件案子。到单位同局长再一次研判案情后,我和同事立即出发,寻找“消失的她”。

“法结”未解陷入僵局

第一次和李某沟通时,我反复告知她如果主动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就不会冻结资产,同时也不会对信用产生影响。李某抵触情绪高涨且态度强硬,电话中明确表明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反正我是不会还钱的,你们看着办吧!”后续我多次拨打电话,李某都拒绝接听,一直逃避法院传唤。

这件案子不算复杂,原告与被告李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原告出于结婚目的赠送大额现金给被告,但原告的结婚愿望却未能达成,故认定被告构成为不当得利,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费用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不积极履行支付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告常年在外务工,居无定所,采取限制消费等一系列措施后,其依旧不现身,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

反复沟通化解“心结”

时隔四个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我和同事立即将其带回法院。一开始她始终保持抗拒状态,不愿履行支付义务,见她如此抵触,我决定转移话题和她拉拉家常,从背后的故事入手,缓和紧张的气氛。

打开“心结”后,李某表示会积极配合执行工作。考虑到她一人抚养孩子,通过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申请人表示自愿放弃部分款项,被执行人李某也竭力凑齐了大部分案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结案不是最终目的,解决当事人的愁事和难事才是根本。”在严厉打击被执行人的同时,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他们人文关怀。作为年轻的执行干警,我将以“如我在执”之心夯实责任担当,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把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落实到每一位被执行人身上,在情与法的不断交融中,勇往“执”前。

——左思成

原标题:《【执行日记】“执”为找到你 解“法结”化“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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