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视窗|《隐私即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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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4 08:16

国际视窗|《隐私即信任——大数据时代的信息隐私》—新书

2022-10-20 15:30

转载于:数字经济与社会

一、基本信息

作者:Ari E. Waldman,美国东北大学法学院,法学和计算机科学教授,法律、信息和创新中心主任。研究领域:宪法、法律与科技、法律和社会、数据安全、隐私法和政策等。

译者:张璐,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研究领域:民商法、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数据治理等。

法律出版社2022年8月出版

二、内容提要

互联网和数字技术激发了人类与生俱来的共享欲望, “共享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必要的”。因而从传统隐私的保密视角出发,一直有人在唱衰隐私,认为当今时代“隐私已死”。 如何看待隐私的前提成为我们时常面临的“灵魂拷问”。加强隐私并非易事,但要想进入一个更美好的世界,首先要改变我们对隐私的看法。 这就是本书的目的:改变我们对隐私的看法,以便我们可以更好地在现代世界中利用法律保护它。

“隐私即信任”旨在重新定位我们对信息隐私的思考方式。在基于信息共享的数字社会中,作者提出隐私是基于信任的社会规范,信息隐私实际上是社会共享者之间、个人与网络中介之间、在线和离线交互的人群之间的基于信任的社交结构。隐私不是与社会分离,而是基于信任的互动。当我们信任彼此的时候,我们会共享信息;当我们的信任遭到破坏时,我们的隐私受到侵犯。

与传统判断隐私侵权的法律要件(公开、侵扰等)不同, 本书强调保护和修复信任关系应该成为今后隐私立法的重点。这一变革性的隐私理论能有效弥补“通知—同意”下的制度缺陷,应对基于赋权模式下的被动挑战,在适应当代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主导的数字经济发展特征中展示强大的生命力。这一观点一经提出便引发了很多关注,如今已成为信息隐私中异军突起的理论,相关论文分别于2017年和2019年两次荣获由国际隐私专家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ivacy Professionals)主办的隐私法学者大会(Privacy Law Scholars Conference)“最佳论文奖”(Best Paper Award)。

“隐私即信任”可以帮助我们迈向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隐私不仅存在,而且繁荣昌盛,整个社会都将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数据收集者之间的信任规范的复兴和加强中受益。 我们需要分享,我们希望有一个从我们信息的联动中受益的社会。

建立那个社会,从这里开始。

三、本书各章译者导言

引言:什么是最重要的?

我们的社会正处于十字路口,因此我们面临着一个选择。我们可以选择生活在一个技术参与信息共享、隐私荡然无存的社会,也可以选择一个隐私仍然受到重视的社会里。在现代生活,隐私并未如很多人认为的那样:以公开告终、“隐私已死”,反而依然保持活跃 。隐私之所以处于危险之中,仅是因为我们以狭义、有限和过时的方式来考虑它。加强隐私并非易事,但要想进入一个更美好的世界,首先要改变我们对隐私的看法。这就是本书的目的:改变我们对隐私的看法,以便我们可以更好地在现代世界中利用法律保护它。隐私的观念是假设我们与他人之间存在正式和非正式关系,只有当我们在这些关系中共享隐私,它才重要。在信息共享的背景下,隐私不是与社会分离,而是基于信任的互动。因此,信息隐私实际上是社会共享者之间、个人与网络中介之间、在线和离线交互的人群之间的基于信任的社交结构。

第一部分:“隐私”意味着什么?

本书分三个阶段阐述作者的观点,分别体现为第一部分(1-3章),第二部分(4-5章),第三部分(6-10章)。第一部分主要梳理过去学者对于隐私已经做过的研究,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宽泛意义上的“文献综述”。 主要梳理并批判了当前主流隐私学者的许多隐私理论,展示了同一个主题下不同学科不同理论是如何变化的,并指明过去的理论是如何一步步发展至今的。其中第1章讨论了基于消极权利的隐私定义,即将私人领域视为不受某些侵害的类似定义。这些隐私概念包含隐蔽和私人空间的元素,以及基于私人事务的神圣不可侵犯,如抹黑的秘密或私密的信息。 这些关于隐私的思考方式共有的要素是分离,即认为隐私提供了公众视野之外的自由。

第2章讨论了基于权利的隐私定义的第二种类型。 这些概念保留了分离的假设,但将其用于不同的目的———成长、发展和实现我们作为自由人的全部潜力。它肯定了隐私权能充分实现自由、自治的自我。 第3章着重描述过去50年社会隐私理论的发展。在该章中,本书认为,迄今为止,隐私的社会理论可能已经认识到,隐私是在具体情景中管理信息流的要素,但它们不足以对披露中发挥作用的动力作出反应,因为那是信任的作用。披露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行为:一旦我们分享,我们就会根据强大的社会规范或能够满足我们对个人数据应有的期望,而控制我们的信息。仅以个人为中心的隐私会忽略这些社会规范,即使它们对共享至关重要,并对社会团结产生积极影响。没有它们,我们就有可能将隐私范围缩小。

第二部分:隐私、共享和信任

第二部分是关于“隐私即信任”的理论本身,可以视为全书的核心论点部分。第4章和第5章梳理了信任的定义,提供了支持信任与披露之间关系的经验证据,并展示了如何将“隐私即信任”作为一种手段在实际中进行应用,并得出结论: 信任必须成为我们对隐私理解的一部分。信任的前提是在信任定义的场景中,披露的信息应受到法律私密性的保护。“隐私即信任”方法并非以统一的、先验的隐私定义适用于所有情况。但是“隐私即信任”确实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私自披露信息的情境如何随着场景的变化而变化,以及为什么某些特定使用数据的方式对我们造成侵害和不公平的打击。 基于信任关系考虑信息隐私意味着以下几点:将隐私视为可以通过减轻披露中固有的风险和平衡共享者与受众之间的权力来促进披露的事物;查看公开的背景以确定公共信息和私人信息之间的差异;既要考虑披露时的规范,又要考虑对未来预期有影响的任何背景;询问如何使用法律加强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并平衡共享带来的权力失衡。这样做将对社会具有重大价值。

第三部分:一种基于信任的隐私和信息法上的方法

第三部分是对拥有信任的更美好世界的展望。在第6章到第10章中,作者考虑了如果将“隐私即信任”应用于若干正在进行的隐私和信息法争议中,那么信息隐私法将是什么样子。 本部分共分为五章, 作者将“隐私即信任”应用到隐私和信息法领域处理几个棘手问题,每章都使用案例研究来说明“隐私即信任”法律制度与现状相比有何不同。在所有情况下,对隐私的理解与信任概念绑定在一起,都能让隐私具有强大的社会价值,进而带来一个更好、更公正的世界。

第6章从宏观层面讨论了网络平台的义务和责任,为数据收集者承担某些忠实的信托责任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第7章从宏观到微观, 将“隐私即信任”理论应用于在有限情况下广泛传播的先前已披露信息的案例。该理论意识到隐私存在于信息已经被披露之后,并为法官提供了清晰易用的思路以做出更为细微的决策。

第8章 将“隐私即信任”用于重新认识隐私的损害,因为信任是促进和调节信息流的要素,所以信息隐私权的损害就是对社会互动规范的损害,并选取“非自愿色情网络骚扰”为研究案例。第9章以专利法的公共使用条款为案例研究, “隐私即信任”提供了一种清晰、可操作性且公平的方式来区分公共性和私人性。第10章讨论了社交机器人,这样一种在社会层面上与人类互动的机器,在帮助我们满足人类基本的同伴关系、友谊和情感联系方面的需求时,它们分散了大量个人数据,引起更多的情感反应。 隐私即信任”说明了社交机器人的危害,并提出在此分享过程中保护自己的方法

结论:隐私与信任的未来

结论部分作者总结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未来研究的方向。“隐私即信任”并不是要让更多信息保密或让更多信息公开。 将隐私视为基于信任的社会规范可以帮助个人保护自己免受隐私侵害,它还可以在需要时促进披露。“隐私即信任”可以帮助我们迈向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隐私不仅存在,而且繁荣昌盛,整个社会都将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数据收集者之间的信任规范的复兴和加强中受益。

四、目录

引言:什么是最重要的?

第一部分:“隐私”意味着什么?

第1章  隐私即自由源于何处?

第2章  隐私即自由目的为何?

第3章  隐私的社会理论

第二部分:隐私、共享和信任

第4章  信任与分享

第5章  信任对隐私意味着什么?

第三部分:一种基于信任的隐私和信息法上的方法

第6章  数据收集者的责任

第7章  先前公开的信息

第8章  信任与网络骚扰

第9章  知识产权中的信息流

第10章  信任与机器人

结论:隐私与信任的未来

五、推荐语

1.当今社会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引发了一系列新兴法律问题,面对传统法秩序面临的重大挑战,隐私的基本范畴和理论建构应锐意进取,以利于数字时代法律的妥当适用。在《隐私即信任》这本书中,作者综合法学、社会学、计算机科学等交叉学科背景,建构从信任关系出发理解隐私利益和规范隐私保护的模型,为全球数字时代数据治理提供了重要思路。Ari教授“隐私即信任”是一个具有变革性的理论,构成了数字时代重构传统法秩序的重要基石,其理论和作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译者独具慧眼,将这本佳作翻译为中文并介绍给中国读者,原著中深刻的见解、精辟的语言、生动的例子被忠实而富有创造性地再现,相信每一位读者都能享受阅读的快乐,并收获思想的启迪。

——申卫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2.如何看待隐私的前途?是否真如许多专家所言“隐私已死”?这是今天我们时常要面对的“灵魂拷问”。本书作者指出:只有以狭隘、有限和过时的方式去理解隐私,才会发生所谓“隐私已死”的问题;实际上,隐私非常活跃,至少在信息共享的背景下,隐私不是要与社会分离,而是要基于信任的条款与之发生密切互动。“隐私即信任”的合理性在于,信息共享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必要的;隐私并非隔离个人和社会的盾牌,而是一种社会结构的要素,它通过限制信息持有者的力量来促进共享和社会互动。显然,本书所主张的“隐私即信任”理论较之于传统的隐私理论走得更远,涉及到个人信息保护基本范式的转型问题,值得在现代世界中关注如何重塑隐私理论与实践的所有人士去阅读和思考。

——石佳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3.在本书中,Ari为我们绘制了最重要的现代隐私理论之一。这本见解深刻、论证全面且文笔优美的书奠定了一个基于信任他人的更美好数字世界的基础。它是任何关心隐私问题和制定隐私规则人士的必读书目。

——Woodrow Hartzog,美国东北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美国东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教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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