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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学生到责编:《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推介
从学生到责编
第三版新书推介
中国法律思想史
写
在
前
面
2023年9月,《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出版了。这篇推送,是以两位责编之一的我执笔的《审读报告》为基础,增修而成的。在我为了保研的缘故胡乱翻阅两位李老师合著的本书第二版的那个属于大四的九月,自然不知道本书的第三版已经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完成选题立项,更想不到自己在两三年后就会参与这一版的编校工作、特别是初审工作。从学生变成责编,我首先感到荣幸,继之便是紧张;对于如何撰写审读报告、如何以审读报告为基础撰写书评的思考,差不多贯穿了从三审三校到质检发印的全过程。现在呈现在大家面前的这篇推送,既非勘误表,也不是书评。我只想从自己的视角,向读者简单交代本书的由来与特点,为各位朋友的选用提供一点参考。
一、四十年:
尚学
三代教师的杏坛传承
要了解一部教材,最直接的方法自然是拿来读,这确实也是初审编辑的主要工作;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编辑同时也是学生、读者。但编辑的学与读终究还要比教材面世后的一般学生、读者要更加深入,例如,在阅读本书的基础上,如果能进一步探知其知识来源,那么对该书分量也许能给出更符合实际的估量——尤其是对于改版书来说,了解其版本演变,更有别样的意义。无论是“思想史”的题目,还是“第三版”的版次,乃至读稿过程中对相关引文、论述的检索核查,这部书稿都促使我从这个角度,以一种相对“变态的”读书方式(乔秀岩老师语,实际上我对本书的阅读也远没达到该程度)对其加以考察。
书影
作为一部教材,本书的由来,可以约略勾勒如下:
1984、1987
1991、1998
张国华、饶鑫贤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纲》:甘肃人民出版社,该书的内容取材及史料裁剪方式等,直至2023年《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中仍多有传承。
张国华编著《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有关先秦诸子的一些观点在本教材最新版中仍被征引。
1999、2003
李贵连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原为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规划教材,2003年版在原版权页标注为第二版,实则构成本书收入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第一版,2010年版权页起也将之标注为第一版。
2005
李贵连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与2003年版都在原版权页标注为“第二版”,文字内容较之2003年版并无重大改动,但版式改动使后者的页数压缩至三百出头。
2010
李贵连、李启成合著《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奠定本书的现行框架;书名明确使用第二版字样。
2016
李贵连、李启成合著《中华法史三千年》: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进一步增订改写,为本次改版提供蓝本。
滑动查看本书知识来源及早期版本
在这里,我将本书的知识来源追溯到改革开放后曾在北大法律系任主任的张国华先生。晨兴理荒秽,在复垦法律史园地的过程中,张先生主持编写了一系列重要教材,时间较早的是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中国法律思想史》。该书除导言外共十二章,以社会性质分期为纲,奴隶制时期两章,封建制六章,鸦片战争、太平天国、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四个时期各一章;以人物为目,自第二章起所有节标题都以人物命名,人物之间则仍以时间为序,这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例如同属儒家学派的孔丘、孟轲、荀况就被分拆到第二章第三节、第三章第五节以及第三章第七节。这些做法,到了1984年出版《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上)》时已发生较大调整。虽然与《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的历史版本同名,但1982年版《中国法律思想史》并非其祖本。
张国华先生像,图源:北京大学法学院官网
真正对本书产生了显著影响的,是张先生和饶鑫贤先生共同主编的《中国法律思想史纲》(甘肃人民出版社,上册1984年版,下册1987年版),以及他本人编著的《中国法律思想》(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1998年收入北大名家名著文丛再版)。上述影响,体现在时代框架、论述层次、引文使用等诸方面。就其直观例证而言,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对《新编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明确引用,这主要体现于先秦部分;二是初审编辑在核实一些文段的表述时,也不时发现能在《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中找到类似的讲法。请看:
文段对比
《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下)》,甘肃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54—355页:
康有为撰写《新学伪经考》,把西汉末年刘歆的著作及当时社会崇奉的《左传》等古文经典视为“佐莽篡汉”的“伪经”,湮没了孔子的“改制之圣法”。断言中国二千年来历朝“王者礼乐制度之尊严,咸奉伪经为圣法”。从而否定了当时“亦无一人敢违者,亦无一人敢疑者”的封建统治思想。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第220—221页:
他在《新学伪经考》中,力图证明西汉末年刘歆的著作及当时社会崇奉的《左传》等古文经典都是“佐莽篡汉”的“伪经”,湮没了孔子的“改制之圣法”。断言中国两千年来历朝“王者礼乐制度之崇严,咸奉伪经为圣法”,从而否定了当时“亦无一 人敢违者,亦无一人敢疑者”①的传统意识形态。
尚学
在上述文段中,无论引语的选取还是观点的提炼,都可以反映出《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纲》的承袭;这种承袭,既是这篇文章所追溯、与本书相关的最早一辈北大法史学者的遗泽,也是后学对前贤的尊重与保留。至于表述的调整、引语的校订、引注的添加,则包含了后出转精之处。
书影
世纪之交,教材的修订传承迎来了第二个阶段,主持者是李贵连老师。作为张国华老师的学生、同时也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下册编写工作的参与者,李老师在参考前述两部著作及法史学界其他作品的基础上,主持编写了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规划教材《中国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这部教材共分十五章,较之《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十讲的篇幅为多;章上不分编,版权页总字数约35万字,较之《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为简。作为与《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有直接版本关系的最早一部教材,本书奠定了后续各版本一以贯之的编写思路:“比较完整、系统地阐述该学科最基本的内容、最基本的知识”,为此“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到2003年,本书首次收入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出版,这也是本书2010年版、2023年版的版权页所记载的最早版本。相较之下,2005年版虽因版式变化而发生页数上的大幅压缩但实质内容较之2003年版也没有什么改动,也未被后续各版的版权页记载下来。
后记首页,
一九九九年版,
沿用至二〇〇五年
及二〇〇五版,右起
一九九九、二〇〇三
次页,含参编者
一九九九年版后记
十年过去,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的《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二版)》,标示了又一个新阶段的开始。这一版的变化主要有:(1)著作责任,改设置主编、多人合著的方式为李贵连老师、李启成老师两人合著;(2)内容体例,删除了宋明理学与太平天国的专章,由此全书由十五章变为十三章,同时在章上重新分设两编,全书的若干章节的内容参考学界新近成果做了改写乃至重写;(3)书名首次添加版次。在这一版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中华法史三千年:法律思想简史》(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一书。该书的书名放在教材的序列里显得有些“旁逸斜出”,但内容底色没有变化,是在原有教材基础上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尽管没有细致对比,但我确信,后者为《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的全面修订提供了蓝本。
左起:《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二版)》2022年12月第10印、2016年6月第5印、2010年9月第1印样书。首印样书借自北大图书馆中心馆。
对于部门法教材来说,改版是常态,若法条频修则尤其如此。相较之下,只要研究的时代断限不向上追溯或向下延伸,法律史的研究对象可谓是静态的、冷僻的,教材改版,至少在理论上,应该是在学术研究的知识成果积累到一定数量、方式方法转换推进到一定程度的基础上,才宜进行的——但这又非推倒重来,而是在继承中发展。以上版本溯源,讲起来并不复杂,但涉及法史学界、特别是来自北大法学院的三代学人。四十年的岁月,不知尘封了多少学术积淀的艰辛、教学相长的故事。由讲义而教材,由教材而讲义,这样的故事还在继续,感兴趣的小伙伴,不妨关注公众号燕园中法史(ID:gh_2d607950ac18)。就已成过往的岁月,以上的简单追述,也不足以发其万一。惟略述脉络,以裨增进读者能对呈现在自己面前的作品的认识。
本书1999年、2003年、2005年、2010年、2023年版书影(左起顺时针方向)。左一、左二、左四借自北大图书馆。
二、三百页:
尚学
千载法律思想的自助餐
点开豆瓣上本书第二版的页面,读者对本书的点评,常突出一个优点:简要。从字数来看,本书自1999年版以来,一直维持着三十余万字的篇幅;其页数,自2003年版以来一直在三百页上下。此次修订,补充注释内容,改用“尚学”系列的开本,正文至第十三章结束为346页,版权页字数为39.9万,较二版有显著增加,但仍当得起一个“简”字。仅仅是“简”,却并不足以满足读者的需求,本书的长处,还在于其切中要害,抓住要点,提纲挈领,使初学者能够掌握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最重要的基础知识。兼得“简”与“要”,本书的诀窍,如前所述,就在“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八字。
其一,本书突出了春秋战国和近代这两个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法律思想。对前者,本书重点介绍了儒、墨、道、法四个主要学派有关法律的学说,共占四章篇幅;对后者,本书兼顾政治派别和时间顺序,依次介绍了洋务派、改良派、法理派和革命派的法律主张。特别值得注意的还有第八章“明清之际思想家的法律思想”,这一章是全书第一编“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最后一章,实际上也是对近代前夜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内在演变线索的提示,同样切中社会转型的问题意识。
其二,本书对社会形态相对稳定、法律思想较少变化的时期,予以略写。更具体地说,是对夏商西周三代的神权法思想,与汉以后至明清的正统法律思想,予以略写。这两个时段都有上千年的长度,但只占到一章篇幅。在这两个时段,本书也着重突出其中具有时段内转折性或代表性的思想成果,比如对上古突出西周时“法思想由神权向世俗的演进”(专占一节),对正统法律思想突出董仲舒、刘颂、宋明理学家如朱熹等人。
其三,内容的轻重详略,在以社会转型为着眼点的历史分期所决定的大框架下,依据作者对学科动态的判断以及作者自身的研究心得,进行动态调整。比较2010年的第二版与2023年的第三版,不难发现,第七章“秦以后的正统法律思想”发生了显著增改:篇幅上,从18页(第二版第92—107页)增为38页(第三版第111—148页);结构上,将原本出现在第二节之节标题、近年颇多争议的“法律儒家化”下移到该节中的小节内;内容上,增写张斐、刘颂、朱熹等人的法律思想,并增设第三节“正统法律思想的特点”,突出“治吏”这一传统法制的宗旨,还在第三节内再谈如何看待儒家思想法律化的问题。读者或许疑惑:这一章不应该属于“轻其所轻”的范畴吗,何故增写?其实,“重其所重,轻其所轻”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哪怕这一写作方式已经贯彻了二十年、体现在不同教材中(例如我之前也曾推介过的《中国法律史讲义》),每次再版也仍需要通过作者对分寸感的细致拿捏,在轻重之间找到当下的平衡点;在保持一章的体例结构的同时予以适当增写,就是作者这一版对正统法律思想相关内容的处理方式。这种对于具体内容的取舍与把握,将“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真正落到实处,比上面谈到的前两点还要重要。
其四,所有内容,无论“轻”“重”,都力求表达上的稳妥可靠。正如作者在2010年版后记中强调的:“治学,尤其是史学,不可空腹为之。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追求独立思考,必须是建立在材料和证据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否则即沦为臆想、化为私见。”
第三版部分目录
做到上面这些,已经十分不易。但仅仅是做到上面这些,本书也只能说是“详略得当”。在此基础上,本书进而通过对内容的恰当排比和对体例的合理设计,真正达到了深入浅出、适合初学者的效果,例如:
在全书开篇,作者设置导论章,阐述本课程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介绍学习本课可取的态度和方法;
在下编开篇处,作者又设置“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导论”专章,为读者了解近代法相关思想提供背景知识和整体框架;
每章设置的讨论思考题,进一步点明了各章的重点——这是给初学者的提示,“读者千万不要以此自限”(2010年版后记)。
要说本书仅是满足初学者的基本需求,却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对于感兴趣的读者来说,本书每章后选录的推荐阅读材料,可以帮助他们进一步接触原典;
如作者所说,“本书的注释特别注重学术性”(2010年版后记),正文下详细列明的出处注与其他注释说明,为学有余力的同学了解学科内的基本史料、经典著作、前辈学人等提供了索引;
本次改版,我们对书中引文、注释和阅读材料加以全面复核订正,力求将更加准确的文本传递给读者;
公众号“燕园中法史”为所有感兴趣的朋友提供了可以与教材参照的、免费的电子讲义及其他课程资料······
由此,本书作为教材的使命得以真正实现。可以说,本书是一部深入浅出、简洁扼要的中国法律思想史教材,这是本书的基本定位;更进一步地讲,读者的兴趣有浓有淡,基础有厚有薄,情境可能是堂授也可能是自学,本书在主要面向大学本科初学者的同时,也力图通过诸多“可选项”满足不同层次的读者群体的需要——我一时想不到比“自助餐”更合适的比喻了。
三、十八人:
尚学
当“形而上”撞击“形而下”
思想史的写法,尤其是思想与人的关系,是继内容的轻重详略后又一个需要拿捏分寸、把握平衡的问题。作者显然并不希望本书成为给思想家评功摆好的名簿,但仍旧强调思想史不能脱离思想家(尽管他们作为“关键少数”,反复出现在不同思想领域中)而单独存在。大概是出于这种考量,本书没有回到前述1982年版《中国法律思想史》那样按时序排列人物、各节标题几乎全以人物命名的体例,但人物的因素又无处不在。全书出现在各节和小节的标题中思想家共有十八人:老子,庄子,管仲,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韩非,黄宗羲,王夫之,张之洞,康有为,梁启超,严复,沈家本,孙中山,章太炎。必须说明的是,一些人物实际上是作为学派代表而列名其中的,老子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证,本书列举了有关老子生平行止的不同说法,但没有进行详细的辨析与考证;没有列名其中的,未必就不是本书重要介绍的人物,例如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孔、孟、荀,墨家的代表人物墨翟,只是由于相关章节更多地从学派内在的思想脉络琢磨,而没有在目录上将他们的名字予以突出罢了;还有前学如蔡枢恒、瞿同祖(第6页),革命者如瞿景白(第9页),维新派如宋育仁(第218页),作者也都以注释的形式为他们书中留下了小传或简介。故此处的十八人,也只是本书重视人物的一个缩影,并非全貌。
请大家验证,别是我数错了······
本
书
目
录
第一编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
第一章 导论
一、本课程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 /
二、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态度 /
三、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方法 /
第二章 中国上古时期的神权法思想
第一节 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
一、夏代的“天命”“天罚”思想 /
二、神权法思想在商代的发展 /
第二节 法思想由神权向世俗的演进——西周
一、“以德配天”说 /
二、“明德慎罚”说 /
三、大宗法制下的礼治思想 /
第三章 儒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儒家学说概述
一、儒家学说在先秦之形成 /
二、先秦儒家学说之思想脉络简介 /
第二节 “为国以礼”的礼治思想
一、礼治思想的渊源 /
二、儒家对西周礼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三、儒家礼治思想的等级社会观 /
四、礼的作用和礼与法的关系 /
第三节 “德主刑辅”的德治学说
一、“省刑罚,薄税敛”,“富而后教” /
二、“以德去刑” /
三、“宽猛相济”“德主刑辅” /
第四节 儒家的“人治”学说
第五节 先秦儒家法律思想的命运和历史地位
第四章 墨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儒、墨两家的对立与互融
一、“敬鬼神而远之”与“事鬼神” /
二、“爱有差等”与“兼相爱” /
三、“小人喻于利”与“交相利” /
第二节 墨家以“兼爱”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一、“天下之人皆相爱”的理想社会 /
二、“法天”的法律观 /
三、“尚贤” /
四、墨家的一些重要刑罚命题 /
第五章 道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老子的法律思想
一、“法自然”之“道” /
二、对仁义礼法的批评 /
第二节 庄子的法律虚无主义
一、庄子思想概述 /
二、主张绝对无为,否定仁义礼法 /
第六章 法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法家法治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
第二节 法家的法律观
一、关于法律的本质 /
二、关于法律的起源 /
三、关于法律的作用 /
第三节 法家推行“法治”的理论
一、“法治”与“礼治”“德治”和“人治”的对立 /
二、法家推行“法治”的理论前提 /
三、法家推行法治的方法 /
第四节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简介
一、被法家奉为先驱的管仲 /
二、法家的开创者李悝 /
三、法家思想的奠基人商鞅 /
四、以重“势”著称的慎到 /
五、重“术”的申不害 /
六、集法家思想之大成的韩非 /
第七章 秦以后的正统法律思想
第一节 秦汉之际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
一、法家思想在秦汉之际命运由盛而衰的大转折 /
二、黄老思想在汉初的得势与衰落 /
三、儒学在汉初的发展 /
四、董仲舒与儒学独尊 /
第二节 正统法律思想的演变
一、两汉之际的经义决狱 /
二、魏晋时期“法律儒家化”进程的逐步展开 /
三、正统法律思想的典范:《唐律疏议》的立法思想 /
四、理学思潮与正统法律思想的强化 /
第三节 正统法律思想的特点
一、通过法制来治官治吏以维护君主的权威 /
二、儒家思想法律化 /
第八章 明清之际思想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黄宗羲的法律思想
一、抨击君主专制和限制君权 /
二、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 /
第二节 王夫之的法律思想
一、以“夷夏大防”为中心的民族主义 /
二、立法以成就“一代之制” /
三、“任法”不如“任人” /
四、成就“一代之制”的司法举措 /
第二编 中国近代法律思想
第九章 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导论
第一节 中国社会从传统到近代的转型
一、近代前夕的中西社会情形 /
二、近代中国学习西方的逐渐深化——器物、制度和文化 /
第二节 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发展之脉络
一、近代早期西方法的输入 /
二、近代转型的中心任务——宪政和法治 /
三、中国近代法律思想演变综述 /
第十章 洋务派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洋务派及其“中体西用”思想
第二节 张之洞的法律思想
一、变而不失其道的变法观 /
二、整顿中法与采用西法 /
三、博采东西诸国律法,力求合于国家政教大纲 /
四、任法不如任人 /
第十一章 改良主义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19世纪的社会改良运动和“戊戌变法”
第二节 康有为的法律思想
一、维新时期的“变法”思想 /
二、康有为晚年的法律思考——《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
第三节 梁启超的法律思想
一、“随时创法”的变法观 /
二、君宪与共和——梁启超的宪政观 /
三、“民权”与“法治” /
四、“立法”与“司法” /
五、地方自治 /
第四节 严复的法律思想
一、严复的变法思想 /
二、严复的自由与民权观 /
三、严复的法治观 /
第十二章 晚清法律改革和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晚清法律改革
一、对《大清律例》的改造 /
二、外国法典和法学著作之翻译 /
三、制定新法律 /
第二节 法律改革中的礼法之争
一、礼法之争概述 /
二、礼法之争核心内容举例 /
三、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之争 /
第三节 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一、治国强国的法律救国论 /
二、儒家仁政与人道主义思想 /
三、酌古准今,融会中西 /
四、中西法律的融会点——法理 /
五、沈家本的法治(Rule of Law)理想 /
第十三章 革命派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革命派法律思想概述
一、民权至上 /
二、主张共和宪政 /
三、对传统纲常伦理的批判 /
第二节 孙中山的法律思想
一、民主法治的追求者 /
二、三民主义理论和五权宪法构想 /
三、“党治”理论的倡导者 /
四、南京国民政府的“党治” /
第三节 章太炎的法律思想
一、专以法律为治,反对人治和人法兼治 /
二、反对专制和代议制 /
三、中华民国成立后的法治方案 /
四、军阀割据下的联省自治 /
后记
修订三版后记
人物,是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的连接点。作为拥有肉体的活生生的人,思想家也有自己在尘世的生活,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们的精神世界,影响到他们的法律思想。从教学和研究的角度来看,这就凸显出知人论世的重要,即不仅要了解到他们想了什么,而且了解他们为什么这么想——为此,本书为重要思想家撰写小传,介绍其生平,有时还将思想家的生平经历与其在相应人生阶段的思想主张揉和介绍。反过来说,他们的思想,也可能经由自己、或是继承了他们思想的后人之手,落到实践中。在这方面,本书往往用寥寥数语,就能勾画出一副栩栩如生的画面。
例如,孙中山在革命受挫的情况下,受苏俄影响提出党治思想,并为胡汉民所继承。胡氏进而主张“党外无党,党内无派”,前四个字一度促成了他与蒋介石的合作,后四个字则转而让他“吃尽苦头”。书中写道: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
第十三章第二节第四小节,“南京国民政府的‘党治’”,第328页
1931年2月28日,仅因训政时期要不要专门制定约法的争论,蒋介石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公开宴请胡汉民,对这位国民党元老、中执委、中常委、立法院长、党治理论的权威进行“党治”。枪口之下,胡汉民乖乖就缚,被送往汤山,亲尝了自己酿造的“党内无派”这杯苦酒。胡汉民获释后,出走广东,与蒋介石分道扬镳。这种状态,可以说是对国民党“党治”的最大讽刺。
这还没完,作者紧接着不乏幽默地引用了另一则材料:
也许就是这个原因,1932年5月22日《独立评论》第1号刊出的胡适的《宪政问题》一文,说:“住在香港的胡汉民先生近来也屡次发表谈话,表示他赞成宪政的实行。并且赞成党外可以有党了。”②
类似的还如章太炎。他对代议制长期持反对态度,辛亥革命后虽则与现实妥协而同意实行代议制,但仍对国会和议员保持怀疑,于是在民国建立之初,引发了如下故事: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
第十三章第三节第三小节,“中华民国成立后的法治方案”,第339页
这个时期,他拥袁反孙,把希望寄托在袁世凯身上。但是,他找错了对象。袁世凯是乱世枭雄,他要的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最不喜欢的是法律的约束和限制。革命大文豪章太炎让他做有名无实的大总统,显然是痴人说梦。袁世凯不仅要做集权大总统,要做终身专制总统,最后还要做洪宪皇帝。现实残酷,理想破灭。上当受骗的大文豪无路可走,只好大闹新华门,一泄心中激愤。
近代如此,古代亦然。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本将重心落在“屈君而伸天”,但专制君主的改造和利用,侧重的是“屈民而伸君”(本书第120—121页,没有点明的是,甚至董氏本人也差点“作法自毙”);至于他的春秋决狱,也在刀笔酷吏的变造中走了样,从宽刑转为罗织(第125—126页)。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如商鞅、韩非都死于非命,而他们的学说虽则缔造了秦帝国,却也不能不对秦的灭亡承担一定的责任,毕竟“秦帝国严格推行自商鞅以来的以刑为教、以吏为师的重刑政策和文化专制制度,法家学说遂与苛刻、暴虐、严酷、寡恩的负面评价连在一起而不可分”,那么“秦二世而亡,使得法家学说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声名狼藉”也就很容易理解了(第113页)。
这就不能不引出我对本书的一大阅读感受:形而上的思想本身可以在理念的世界中恣意驰骋,自由自在,无所拘束;然而一旦形而上撞击形而下,不仅思想家本人头破血流,无数卷入这一实验中的人们也将身不由己,留下后人无尽的喟叹。在这个意义上,是不是可以把康有为及其《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认作幸运儿呢?那个方案既向总统赋权,又以国民大议会和国询院制约总统,以期不脱离“虚君共和”的本旨——关键是,从来没有哪个人将他的主张落到实处,无从知晓其成败利钝。这就是作者所说的:“其方法能否起到立宪国中应有的权力制衡功能,则需要在实践中运作来加以检验,不能仅根据逻辑推理而单纯臆测。”但仅就探索过程而言,“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思考,确实比那些机械照搬西方宪草条文的人来得高明”(第231页)。越是在社会剧烈变化的转型阵痛期,越需要思想,也越能激发思想;然而同样是在这样的历史阶段,能够用于实践思想的社会资源几乎一定处于不稳定的状态,用舍行藏常常由诸多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因素所决定。实践对认识真理性的检验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实践都能具备这样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成败都能被视为思想成果的试金石。有的理论被寄予了它不可承受的重任,阴差阳错,一时万人空巷、趋之若鹜,转瞬之间便被弃若敝屣,这却不是理论本身的错,近代史上这样的例子不少;也有的学说收一时之效,牢牢掌握了实践资源并封杀他者,世殊时异,今后的岁月却原来只是将错就错、一错再错、知错不改、错上加错,从秦国到秦朝的法家或可作如是观;还有的思想,或者原本生不逢时、却在转型期结束后被人拾起而发挥功用,或者始终与时俱进、永葆其青春活力,那么,自然同样会存在许多或许有益、或许有害的求索,从来得不到实践资源······这无尽的可能性,是转型时代哲人的不幸,也是他们的幸运所在。
上述认识,潜藏了一个问题:如果某一思想从未得到实践,我们究竟是要将它视作“成败待定”,还是认为未实践的、空中楼阁或束之高阁的状态就宣告了思想的失败?或者让我们这样问:人的认识,是否只有“指导实践”这一唯一确定的目的与作用,“不曾指导”或“不能指导”都决定了该认识的“无意义”?作者大概是有答案的。还说康有为吧,作者强调,尽管他晚年围绕虚君共和展开的宪制设计方案“在近代中国实践进程中影响甚微”,可是,“理论的实践与否并不能衡量理论本身的价值和贡献”(第233页)。这也正像作者在导论章就提到的,“也许,大用就存在于看似无用之中”;甚至,“‘虚’比‘实’更原始、更根本”。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超出了教科书的层次,而引出了更富学术探讨价值的命题。
法律思想史,离不开人与法、思想与实践的关系问题
四、五周年:
尚学
那些幕后的人与事······
从ERP系统来看,《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在2018年12月12日就提出了选题立项申请。从那个时候到本书正式收样的2023年10月7日,差不过五周年。这五年里,我本人因为几个节点与本书及其前身发生关联。
一是在2019年秋为了保研胡乱阅读了《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二版)》。说起来,大一上因为学分紧张而没能选修中国法律思想史,我由此将这一块的知识视为自己的短板,在赶着要去保研应试的路上,我还在疯狂翻阅该书——实不相瞒,当时我感觉自己要死了。这种胡乱翻阅还是给我留下了一些印象:
大印象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真的与中国法制史唇齿相依。试想,大一下如果我拿着《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二版)》去参加中国法制史的开卷考试,“礼不下庶人”那道题我就能抄到该书第22页的现成答案,我在该门课的成绩就不会是71分,我后来对本院专业课的学习兴趣也不会由此一蹶不振,我也不至于看似吊诡实则顺着兴趣的原动力遁入“纯粹历史学”的舒适区域——或许也就不保中国法律史的研了也说不定?
小印象则关乎我一直费解的黄老道家——不知哪页启发了我,或许可以从杂家的角度来理解西汉前期的这一流派。我后来带着这种想法请教陈苏镇老师,陈老师把《淮南子》推荐给我,当然费拉不堪的我还是没有读,甚至忘记自己究竟是从《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二版)》的哪个地方找到“杂家”的提示的了。
第二次发生关联,就到了2022年春的入社笔试。当时我的一道笔试题目,就是对从本书抽取的部分稿件进行编校加工——当然,稿件抽取自本书这一点,我是事后才知道的。
一页来自不知编辑加工为何种职业之时的答案
第三次发生关联,自然是工作后与王晶老师共同担任本书的责任编辑。这个过程为时较长,我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了史实、引注的核对上,一直到本书发印前还在修改。说起来,半年前的我大概能讲出每一个注码背后的故事(如有);即使现在,这类故事我也还记得不少,完全可以动笔写出来作为编辑手记,更别说光是本书上编就有上万字的初审记录作底稿。——题目都想好了呢,就叫“一个清零派编辑的自白”吧!但是那么无聊的事,还是不要通过公众号打扰大家了。
无聊中要自找有乐。从学生变成责编,我终究还是没有按捺住搜寻“黄老道实为杂家”这一观点出处的心思。如前所述,这个过程并不顺利,我也曾怀疑自己记错,最后总算找到了。那是在第二版的第61页注释①,对应第三版第73页的注释①,引用的是胡适与韦政通的观点,却原来,我是把文中“在秦汉之际兴起的道家”自动替换成了“黄老道家”,进行形成了“教材里提到可从杂家角度理解黄老道家”这样的印象。这个小发现后来在一定程度上安慰了疲惫的我:注释还是有人看的,下功夫去校核还是有意义的。转念一想,会有读者像我2019年秋阅读第二版那样阅读第三版吗?既然已经下了功夫,还是期待有人会关注脚注,帮着再挑挑错也是好的;但是在应试途中疯狂翻阅,毕竟于交通安全有碍,也于宁静致远的为学风尚有害——要真的只是那样狂览,估计也留意不到小注吧。不过,总之,不管各位朋友想怎么读、需要怎么读,我都希望本书能满足你。
因为是出现在先秦道家部分的页下注释中间,专注于在秦汉部分搜寻的我自然一度没能找到。
本书1999年、2003年、2005年三个版本,都由李霞老师担任责任编辑,李霞老师同时还是《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1991年版与1998年版的责编,这次《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也有幸请李霞老师进行终审。2010年的《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二版)》则由李铎、谢海燕两位老师共同责编。目前的第三版,原系李铎编辑约稿;我所拿到的校样,又有当系郭薇薇编辑留下的一些校改痕迹。到我入职,两位编辑都已经不在本部门了。当我于2023年4月7日将经历了初审、复审并由作者确认过的文稿交排版公司重排时,收到了一句感慨:这个时间也已经很长了,终于能出了。
各版次成品书与第三版编校所用纸稿的合影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
尚学
李贵连、李启成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9月版
ISBN:978-7-301-34331-9
定价:59.00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