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机关主要分国家警察(属于国家公务员,工作地方在日本警察厅)和地方警察,属于地方公务员,地方警察也就是都道府县警察,即实际是日本 47 个省级地方政府的统称,其中“都”指东京都,“道”指北海道,“府”指京都府、大阪府,“县”指余下的 43 个县,相当于我国的省。它们之间在法律地位、政治体制、行政权限上没有多大区别,其名称上的差别基本上是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形成的。在全日本共约有警察26万人。
不管是警察本部,还是警视厅都受日本警察厅管辖,只是各本部有独立的指挥权,而警视厅受警察厅的直接指挥,警察厅的最高长官无警衔。警察厅是日本警察的中央行政机关和枢纽,掌管日本全盘警察行政事务。有点类似我国的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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