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往往是离婚时的焦点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离婚时如何公平分割?
盘小法来为大家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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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婚后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开店盈利、股票基金收益、房租收入等。
知识产权收益:婚后取得的稿费、专利转让费等。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写明“仅归一方所有”(如父母遗嘱指定给儿女个人)。
婚后购买的房、车、贵重物品: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默认共同所有。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如婚前买的房婚后涨价,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全款买的房、存款、车辆等(需保留购买凭证)。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如车祸赔偿金、工伤补偿款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给一方的财产:例如父母遗嘱写明“房子只给女儿”,则属于女儿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如婚前持有的股票未操作,婚后单纯因市场上涨的增值部分。
个人专用生活用品:如衣物、护肤品,但奢侈品(如名牌包、珠宝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情况一: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情况二: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对方还贷及增值部分。
情况三 :婚后共同买房,无论登记谁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情况四:父母出资买房。
婚前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算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未明确是借款或赠与,默认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如何避免纠纷?
签订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减少争议。
保留出资凭证:如购房合同、转账记录等。
协商优先:尽量友好协商,避免诉讼耗时耗力。
供稿:行政庭
制作:政治部
一审:敖梦情
原标题:《【“盘”点法 “说”点理】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