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全民爱鸟护鸟意识,着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连日来,西安法院通过普法宣传的方式,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雁塔区法院
7月15日,雁塔法院干警走进南窑村新家园社区,开展了一场主题为“守护羽翼——法律视角下的鸟类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册、一对一讲解、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零距离”“面对面”普法交流,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关于禁止非法猎捕、杀害、交易野生动物的规定,以及猎捕、贩卖野生鸟类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号召大家成为野生鸟类保护的“民间监督员”。
在自家阳台发现鸟筑巢了,怎么办?
以前不知道麻雀也受保护,以后可得注意了!
干警们耐心倾听,即时解答,将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居民听得懂、记得住的“家常话”。形式新颖的普法方式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普遍欢迎,大家纷纷表示,这种“看得见、摸得着、问得到”的普法宣传,内容实用、形式亲切,大大增强了自身保护鸟类、遵守法律的意识。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编印的《爱鸟护鸟 这些法律条款请记好》《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等宣传资料200余册,宣传品50余份。
灞桥区法院
7月15日,灞桥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了“保护鸟类,与法同行”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像麻雀、喜鹊这些常见的小鸟,它们都是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就像小朋友在学校要遵守校规一样,大人们也要遵守保护它们的法律。”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册等方式,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传递给在场群众,为鸟类构筑坚实的法律屏障。同时干警们精选了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剖析,生动阐释相关法律规定,既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又普及了鸟类保护知识。并特别强调:要坚决抵制非法捕猎、买卖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切勿因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红线,鼓励群众争当生态卫士,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鄠邑区法院
近日,鄠邑法院秦岭保护先锋队20余名党员干警前往鄠邑区金龙峡、蔡家坡景区和附近沿山村庄,开展“保护珍稀鸟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们深入景区与农户家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关于爱鸟护鸟、鸟类迁徙的知识,并结合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同时,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非法捕猎、杀害,或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起爱鸟护鸟意识,积极举报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高陵区法院
为切实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高陵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县门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法律宣传活动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蓝本,以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重大意义为切入点,重点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管理的相关禁止行为及法律后果,如:“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等。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同时,呼吁大家如遇非法捕猎、经营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原标题:《守护三秦大地的飞羽精灵,西安法院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