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家庭暴力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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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4 08:47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永登县人民法院邀您一起了解家庭暴力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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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受害人群体除了家庭成员,也包括了其他共同生活的人。这些家庭暴力行为不再是所谓“生活中的家务事”,而是严重损害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人权益的行为。

02

遭遇家暴如何寻求救济?

1、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2、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3、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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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家暴的证据有哪些?

遭受家暴的录音、录像、照片,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报警后公安机关出具的接处警记录、告诫书,伤情报告等均是结合具体情况可以认定为家暴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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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安全保护令”是什么?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因遭受家庭暴力或有遭受暴力的现实危险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对被申请人进行约束措施的法律制度。具体的措施有:①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②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③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④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05

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申请保护令怎么办?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06

“人身保护令”有何法律效力?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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