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消矛盾,保稳定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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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4 23:53
“刘主任,老年人在房屋征收时遇到遗嘱问题,请问什么样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呢?”“老人在世时住单位租赁房,后来单位拆分、重组,房屋产权归新单位所有,新单位有权将房屋收回吗?”

在南辛庄办事处矛盾调解培训会上,网格员在互动问答环节,针对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矛盾调解问题,纷纷向刚刚签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协议的法律顾问刘云志主任进行提问。

7月16日上午,为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知识,更好的做好基层矛盾调解工作,助力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南辛庄司法所联合街道办事处综治服务中心,组织办事处全体网格员参加了矛盾调解培训会。会议由办事处副主任王永生主持,济南槐荫天诚法律服务所主任刘云志主讲。刘云志主任以实际案例介绍邻里、家庭矛盾纠纷存在的差异,重点讲解了在城市中引发矛盾纠纷较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问题以及房屋拆迁、遗产继承等家庭问题。

基层工作中少不了要对一些矛盾进行调解,有相关法律条文作为支持,调解将会变得具有说服力,工作开展也会更加顺利。若能调解成功,既帮助群众解决了问题减少上访,又能够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微小且有力的贡献。通过此次培训,网格员表示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今后将更加重视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更好地做好居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原标题:《依法规消矛盾,保稳定促和谐》